各区档案局、档案馆,市有关单位档案部门:
为做好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档案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档案工作有序开展,提升档案部门服务疫情防控工作的能力,根据档案法律法规和《湖北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现就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认真履职
全市档案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切实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工作来抓,坚决服从疫情防控安排,精心组织、严密防控,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全力参与全市疫情防控阻击战。
强化责任担当,履行“为党管档、为国守史”职责。要重视和做好疫情防控档案的收集保管,及时为抗疫斗争提供有效档案保障服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档案是各机构、企业组织及个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它是党和政府领导人民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真实记录,对正在进行的疫情防控工作和处置今后可能发生的其他重大突发事件具有重要的参考借鉴价值。全市档案部门要认真落实《湖北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指派专门机构或工作人员负责疫情防控有关文件材料的收集利用,统筹做好其他档案业务工作,确保全市档案工作正常运转。
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自觉扛起监督指导服务的责任,脚踏实地,主动作为,善作善为。以档案法律法规规章为指引,指导帮助各区及市有关部门明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文件材料收集归档范围,督导开展疫情防控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档案的齐全完整。
突出工作重点,开展分类指导。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重点做好与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公安交管、市场监管等疫情防控关键部门的对接沟通,听取有关疫情防控文件资料收集的意见建议,通过线上、远程方式及时将工作要求和办法建议传递到疫情防控部门和一线工作人员,运用“一对一”“点对点”的网络方式提供业务知识学习辅导,指导各部门落实疫情防控文件材料应收尽收、应归尽归的工作要求。各疫情防控关键部门在做好自身档案工作的同时,还应切实履行对下属单位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的职责,确保全市疫情防控档案收集全面系统、齐全完整。其他单位应及时将此次疫情防控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收集归档纳入档案管理要求,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需修订的,应及时补充完善并按规定报备。
档案工作监督指导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忌工作作风漂浮、脱离实际,不得因此增加疫情防控工作负担,不得耗费基层工作人员疫情防控精力。
三、提供服务,确保安全
切实转变工作思路,提供新形态的档案信息服务。全市各档案馆闭馆期间,可通过“互联网+”、电话咨询、远程服务、共享服务等模式,安全而有效地提供相关档案信息服务。根据馆藏实际和疫情防控需要,深入挖掘馆藏档案资源,将历史或现在应对瘟疫、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等方面的档案资料汇编为档案资政材料,及时送有关领导参阅和相关部门参考。做好档案馆闭馆开馆的公示告知,高度重视并及时回应社会对档案馆工作的关切。
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时期档案安全工作,确保档案工作人员安全,确保档案实体安全、信息安全和保密安全。
中共武汉市委机要保密和档案局
2020年2月11日